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中,要求企業建立:“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建設”,開展各行業企業誠信承諾活動,加大誠信企業示范宣傳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導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等各環節中強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務信用生態環境。
建立誠信管理體系是企業的一項戰略性決策。在幫助各類型和規模的企業建立運行有效的誠信管理體系,通過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幫助企業平衡和協調處理社會關系,擔當社會責任,進而實現持續提高企業誠信水平的目標。
為此,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GB/T31950-2015國家標準,并,于2015/09/21發布、于2016/01/01正式開始實施,本標準規定了企業誠信管理的原則和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的過程方法,從策劃、支持過程、管理實現、檢査與分析和持續改進幾個方面,闡述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從構建、實施、運行到審核的實現方法。讓各企業按該標準建立相應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以誠信體系按策劃(P)、實施(D)、檢查(C)、改進(A)的運行模式自動自行自律運行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提高企業誠信建設水平,提升企業誠信文化、提增企業誠信意識,爭做誠信商人、確保誠信經營、打造誠信品牌,發展地方經濟。
在我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主要有以下好處:
1. 提高企業的可信度: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采用國家標準,并由專業認證機構審核認證,證書在國家認監委網站可查,權威可信,降低交易成本,減少市場開拓難度。
2. 塑造良好的誠信形象:企業可在公司產品外包裝、產品說明書、企業宣傳冊、企業宣傳片、企業官網、媒體廣告、個人名片等宣傳載體中展示認證結果。
3. 提高企業誠信水平:幫助企業提升信用能力、誠信水平,帶動服務和產品結構調整,推動服務質量提高,增強自身實力。
4. 規避信用風險:提升信用風險防范能力,幫助企業預防來自內外部的各類風險。
5. 投標加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結果可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商務合作等活動中,作為企業信譽的有力證明,助推誠信單位在商務活動中獲得更多的優先待遇和話語權,并可享有投標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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