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應對近期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我委決定組織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防疫設備產業化專項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一)紅外測溫儀,重點支持適用于地鐵、機場等公共場所的安檢紅外一體化測溫儀的產業化;
(二)消毒防疫機器人:重點支持適用于地面消毒、空氣消殺、物資配送、垃圾清運等智能服務機器人的產業化;
(三)熒光PCR儀、高通量測序儀、化學發光分析儀、POCT等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設備的產業化;
二、扶持方式及資助金額
事后資助。按照“先立項、后補貼”的方式予以資助。綜合評審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通過現場核查的,予以批復立項。項目實施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按經項目評審報告核定的項目總投資的40%予以資助,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項目投資計算期最早可以追溯至2019年12月8日。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研發、生產及服務的企業。
(二)項目單位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良好,具有開展相關項目研發生產、經營資格和實施條件。
(三)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降耗、環保、安全等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四)醫用級產品應已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
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88120546、88125375、88127158、88103359。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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