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加快集聚中高層次人才,打造東部人才集聚高地,根據《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實施“深龍英才計劃”的意見》(深龍發〔2016〕4號)、《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深龍人才通〔2016〕4號)、《深圳市龍崗區深龍創新創業英才計劃實施細則》(深龍人才通〔2018〕7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將開展2019年龍崗區深龍英才計劃創新創業團隊資助申報工作。
一、受理項目
創新創業團隊上級無償資助配套資助、創新創業團隊實際投入資助、創新創業團隊場地費用補貼。
二、資助標準
(一)創新創業資助
1.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的,按照上級無償資助額度1:0.5 給予最高1000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對入選廣東省創新創業團隊、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的,給予最高1000 萬元資助,分為兩部分:
(1)按照上級無償資助額度1:0.5 給予最高500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按照團隊自身實際投入額度1:0.5 給予最高500 萬元資助,最長分五年發放。
3.對入選深圳市高層次創新創業預備項目團隊的,認定為龍崗區創新創業團隊,按照上級無償資助額度1:0.5 給予最高25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二)場地費用補貼。對創新創業團隊所創辦的企業,給予最高600 萬元的場地費用補貼。根據企業實際支出,最長分五年發放。
(三)團隊股權投資。對獲得深圳市股權投資支持的創新創業團隊所創辦的企業,按照市股權投資額度1:0.5 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跟進股權投資,具體按《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方案》、《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操作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三、資助條件
(一)創新創業團隊創辦企業(所在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納稅地在龍崗區。
(二)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后應在龍崗區開展科研項目不少于五年。
(三)創新創業團隊范圍如下:
1.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
2.廣東省創新創業團隊;
3.深圳市“孔雀計劃”團隊;
4.龍崗區創新創業團隊。
(四)創新創業團隊獲得上級無償資助單位為企業的,該企業與申請龍崗區團隊資助的企業一致。
(五)創新創業團隊獲得上級無償資助單位為龍崗區外非企業單位的,團隊應當在龍崗區創辦企業,該企業應為團隊項目研發或產業化實施主體,且團隊帶頭人、半數及以上核心成員應當在該企業中占有股權(含通過控股的機構股東在企業中實際持有股份權益);
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28938003
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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