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別
條件
期限
工資
備注
法定節假日
無
11天
視同出勤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適逢周六、日的,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適逢周六、日的,不補假。
休息日
用人單位安排
2天/周
無
6天工作制的,則為1天/周。
調休
休息日加班
同等
視同出勤
6個月內安排
病假
病歷、診斷證明書、醫療票據等
3-24個月
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結合醫療期的規定。患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特殊疾病的,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均為24個月。
事假
單位自主決定
無
年休假
≥1年,﹤10年
5天
視同出勤
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年,非司齡。年中入職、離職的,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10年,﹤20年
10天
≥20年
15天
婚假
結婚證
13天
視同出勤
不含法定節假日
護理假
女方生育的,男職工享受
15天
視同出勤
不含法定節假日
喪假
直系親屬去世
3天
視同出勤
父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
工傷假
被認定為工傷
≤12個月
視同出勤
經鑒定,可延長,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產前檢查
懷孕
11次
視同出勤
每次半天
產假
懷孕未滿二個月流產的
20天
視同出勤
懷孕滿二個月不滿三個月流產的
30天
視同出勤
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
42天
視同出勤
懷孕七個月引產的
98天
視同出勤
生育
128天
視同出勤
不含法定節假日。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哺乳假
生育
1小時/天
視同出勤
截止嬰兒滿一周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個小時。體弱兒,可延長6個月。
經期假
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女職工,月經期間
1天
視同出勤
不得累計使用,不得以經濟補貼的辦法替代。
節育手術假
實行輸卵管結扎或復通手術
21天
視同出勤
實行輸精管結扎手術
7天
視同出勤
輸精管復通手術
14天
視同出勤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2天
視同出勤
探親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
視職工情況
視同出勤
視職工婚姻情況、是否與父母或配偶居住而定。
其他
依法參加社會活動
占用時間視同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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